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人才类别:
1.学科领军人才
(1)学术声誉高,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杰出学术成就;
(2)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具有突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或大师级专家学者;国家顶尖人才项目人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或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的人选。
2.学科带头人
(1)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具有较强团队组织力,在所在学科(专业)方向取得重要的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好的学术竞争力和较大发展潜力;
(2)具有做好学科方向发展规划的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3.优秀博士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根据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分为A、B、C三类:A类博士年龄不超过32岁,B类、C类博士年龄不超过40岁。
引进待遇:
1.学科领军人才:
(1)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实验室建设费一事一议;
(2)家属安置: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解决配偶就业(根据国家政策能调动则调动;不能调动则聘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如果不需要解决配偶就业,增加安家费10万元。
2.学科带头人
(1)安家费和住房补贴90-110万元,具体面议;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40万元;文科20万元。其中工科类的,科研启动费用于科研条件建设不低于70%,理科和文科类的,科研启动费用于科研条件建设不低于50%;
(3)达到考核要求,服务期内给予考核绩效文科不少于70万元,理工科不少于80万元。考核条件包括学科团队建设考核和个人科研业绩考核(包括项目、论文、获奖、著作等);
(4)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解决配偶就业(根据国家政策能调动则调动;不能调动则聘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如果不需要解决配偶就业,增加安家费10万元。
3.优秀博士
(1)安家费:A类博士45万元,B类博士40万元,C类博士10-35万元;
(2)科研启动费:文科6万元,理工科10万元;
(3)按学校租房规定提供3年过渡性住房供引进人才租住;
(4)原则上不解决配偶工作。特别优秀的博士且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安置家属和基本安家费一事一议;
(5)新进博士如未取得高级职称,在首聘合同期内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
(6)引进的夫妻双博士,除分别享受引进待遇外,另每人增加安家费5万元;
(7)引进人员安家费根据首聘期时间分年度进行平均发放;
(8)考核合格者享受校内特殊人才教学科研目标考核绩效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政策执行;
(9)符合衡阳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条件的博士,可另外享受衡阳市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