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 艺术学、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