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介绍:
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博导。主要从事骨与软组织创伤的临床治疗与基础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省部级以上课题14项;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70篇;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省部级奖项5项;国际专利1项、国家发明专利46项;分卷主译专著2部、副主编专著1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骨科临床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华医学会创伤分会骨关节学组副组长、中国医师协会骨科青委会副主委。
导师招收博士后研究任务:
1.战创伤止血;
2.骨修复等新型智能化生物材料;
3.骨折微创化治疗器械的研发与转化;
4.骨与软组织损伤智慧化评估与诊疗;
5.骨质疏松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6.人工骨材料研发;
7.止血水凝胶与伤口敷料研发;
8.脊髓损伤与修复机制研究。
基本任职要求:
申请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政治合格、遵规守纪、学风良好、身心健康,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对申请进入临床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申请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者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2.近3年参与军队(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以项目任务书为准),且以第一作者或自然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论著1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论著1篇,或中国卓越科技论文1篇,或他引次数15次以上论著1篇;
3.取得博士学位无时间限制。应届毕业生凭答辩决议书可提前半年申请入站。
薪资待遇:
1.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签订劳动合同的,享受医院同职级聘用人员相应待遇,签订工作协议的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同职级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在此基础上,按规定享受博士后专项津贴(5000元/月)、工作餐补助和科研绩效津贴,分配1套博士后公寓或按相同资历现役军官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军队人员在站期间待遇保障,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2.日常经费。每年提供1万元日常科研经费,资助期2年;
3.专项基金。设立博士后专项科研创新基金,遴选优秀项目予以专项支持,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
4.优博计划。实施优秀博士后扶持计划,遴选优秀博士后予以重点扶持保障,享受专项岗位津贴5000元/月(不超过24个月),直接匹配科研经费20万元;
5.匹配经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按照1:0.5比例提供匹配经费;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按照1:1比例提供匹配经费;
6.地方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可申请参加医院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定;
7.在站期间,子女入医院幼儿园享受现役军官同等待遇;
8.地方博士后可按规定办理进站和出站落户;
9.通过出站考核申请留院工作的,享受优先留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