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介绍:
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博导,北京市科技新星。承担科技部重点1项、军队重点1项、省部级1项;获军队医疗成果三等奖1项、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一等奖;第一或通讯作者SCI论文12篇,最高影响因子29;获得发明专利2项;兼任军队医学工程学专委会医疗设备创新研究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医学会放射学会儿科学组委员;培养博士1名、硕士2名,现带教硕士4名。
导师招收博士后研究任务:
1.人工智能(磁共振图像处理、人工智能算法辅助临床诊断、神经发育训练模型);
2.影像组学(神经发育磁共振脑功能成像、蛋白组学、神经刺激等干预及影像评估);
3.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神经发育早期诊断与干预评估研究)。
基本任职要求:
申请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政治合格、遵规守纪、学风良好、身心健康,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对申请进入临床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申请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者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2.近3年参与军队(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以项目任务书为准),且以第一作者或自然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论著1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论著1篇,或中国卓越科技论文1篇,或他引次数15次以上论著1篇;
3.取得博士学位无时间限制。应届毕业生凭答辩决议书可提前半年申请入站。
薪资待遇:
1.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签订劳动合同的,享受医院同职级聘用人员相应待遇,签订工作协议的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同职级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在此基础上,按规定享受博士后专项津贴(5000元/月)、工作餐补助和科研绩效津贴,分配1套博士后公寓或按相同资历现役军官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军队人员在站期间待遇保障,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2.日常经费。每年提供1万元日常科研经费,资助期2年;
3.专项基金。设立博士后专项科研创新基金,遴选优秀项目予以专项支持,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
4.优博计划。实施优秀博士后扶持计划,遴选优秀博士后予以重点扶持保障,享受专项岗位津贴5000元/月(不超过24个月),直接匹配科研经费20万元;
5.匹配经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按照1:0.5比例提供匹配经费;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按照1:1比例提供匹配经费;
6.地方博士后期满出站前,可申请参加医院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定;
7.在站期间,子女入医院幼儿园享受现役军官同等待遇;
8.地方博士后可按规定办理进站和出站落户;
9.通过出站考核申请留院工作的,享受优先留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