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
2.博士学历;
3.医学(10)、基础医学(0778)、药理学(078006)专业。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8.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高级职称。
引进对象:
1.学科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2.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思路,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能够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4.学科骨干。年龄不超过45岁,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5.青年杰出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学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6.青年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青年学者。
人才待遇:
1.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人才、英才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2.引进人才到校后视条件聘为研究生导师,在博士后招聘、研究生招收等方面予以倾斜。
3.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人才实际需求予以配套支持。
4.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建设、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