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
1.专技(食品专业教师)
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制药、生物、药物方向)、化学类(食品、生物方向)
2.专技(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教师)
专业要求:地质学类(地质学方向)、艺术设计类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通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报考人员招聘考核前,由我校对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其中持有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或经人社部门审核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程序从简原则,认定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上述情况的,由本校职称聘任委员会按照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资格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考核。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其他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专业指导目录如有变动,按最新发布的执行)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报考。
6.每名报考人员仅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福利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提供校内周转房或租房补贴,符合校内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发放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