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热爱中医药事业;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报名截止前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除外),其中,在国(境)外获得最高学历学位者,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习学位认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人员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应届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6.非定向就业博士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均为2025年);
7.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该类人员的规定;
8.在所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成果和发展潜力;
9.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潜力;
10.符合国家及学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要求;
11.符合师资博士后岗位的基本要求以及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12.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1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