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负责综合协调。协调安排校领导的日常会议活动,协调安排校级重要活动和接待工作等有关事宜;
2.负责督查督办。督查催办检查学校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对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学校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
3.负责机要文秘。负责学校各类机要文件及印信的管理,负责党政办公室承办的校级公文或学校综合类文件等的起草工作;
4.负责政策法规。起草校级综合类规章制度并定期梳理为学校建章立制、合同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协调处理涉校的法律事务。
岗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
2.中共党员;
3.法学类、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服务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管理岗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7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6.应聘者不得为本校在职教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不存在国家、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7.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