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作物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法学、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马克思主义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岗位福利:
1. 年薪标准:全职博士后的基本薪酬待遇为税前30万元/年,包含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和绩效津贴三部分,以学校最新政策为准。基本工资为全国博管办日常经费或海南省日常资助经费(需申报评审),标准为税前15万元/年(聘期内支持,不含延期,具体标准以国家或海南省的最新政策为准);生活补贴由学校提供,税前15万元/年(聘期内支持,不含延期),以学校最新政策为准;绩效津贴由合作导师提供,每年考核后由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 全职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租/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000元/月,聘期内支持,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海南省或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3. 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和人才项目资助,包括研究项目(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5万元,资助期不超过2年,须申报评审)、面上项目(10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配套奖励等,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学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
5.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可按学校或成果所属二级单位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6.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 考核优秀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