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即将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3.专业要求:环境健康、环境毒理学、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相关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新污染物环境行为及其毒理与风险等相关领域方向。
4.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者优先考虑;
5.具备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6.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7.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岗位待遇:
1.博士后聘期两年,提供年薪32-35万元(含深圳市在站生活补助18万)。享受五险一金,住房补贴等;
2.课题组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充足的科研条件支持,全力支持博士后本人作为负责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广东省、深圳市等各级科研项目。结合自身条件,课题组协助在站和出站留深博士后申请深圳市相关人才计划;
3.出站后留深签约3年工作劳动合同,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来)深科研资助30万(每年10万共计3年);
4.可依托研究院申请深圳市人才房。可落户深圳市,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