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2.年龄要求:应届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非应届博士一般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环保设备工程、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等专业或相关研究方向博士和博士后,副教授优先;
4.同等条件下,具有在相关专业行业稳定任职多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企业重要项目的候选人优先。
薪酬待遇:
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可享受较优厚的待遇,配套科研启动费等,待遇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应届博士:可享受房贴安家费,配套科研启动费等;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进编条件的录用人员,纳入正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