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介绍:
从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
8.博士研究生毕业;
9.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人才在满足10年服务期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福利待遇:
1.引进人才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外,引进人才还享受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博士毕业前半年可提前上岗实习,实习期间享受实习工资待遇;
3.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与我市对口或相关单位协调,予以调转接收,对口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在有岗前提下,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不低于原待遇;
4.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择校,由学校协商市教育局办理;
5.营口市配套人才政策:根据营口市出台的《营口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试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与我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之后可向政府申请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6.根据《营口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试行)》方案,博士人才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博士后出站工作满1年、经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