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 具有妇产科临床医学、胚胎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
2. 近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领域专业期刊发表过SCI论文;
3. 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非在职人员;
4. 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与听说能力;
5.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在站待遇:
1.年薪税前25-33万/年;入选市级及以上博士后人才计划者,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享受叠加待遇,博后期间业绩优秀者有机会留院工作;
2.博士后在站期间,医院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万/人;
3.经过考核和专家评议对出站后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院工作,并予以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
4.提供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
5.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
6.依托强大的医院资源,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