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应届毕业生;
3.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 、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且任职一年及以上;
(2)曾担任过校级或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校级团组织、校级学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任职一年及以上;
(3)曾担任过校级或院级兼职、挂职团组织副书记,且任职一年及以上;
(4)曾担任过兼职辅导员,且任职一年及以上
4.需承担女生宿舍夜间值班值守任务,适合女性。
5.硕士30周岁及以下;博士35周岁及以下
6.专业不限
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学位授予单位证明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9.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