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至50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