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须符合我校教师入职体检要求);
5.一般为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理工科类专业一般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含)以后,文科类专业一般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博士后、具有高级职称或其他符合学校发展紧缺需要的,经学校评估条件优异的年龄可放宽。
福利待遇:
1.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
2.入职两年内学校提供租房补贴1200元/月(按照校内相应发放办法执行);
3.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照校内考核办法执行);
4.五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
5.来校工作时达到A类博士条件,符合学校硕士生导师要求的,可直接聘为硕士生导师;
6.职称评审。根据河南省有关文件,对35周岁及以下博士申报正高级职称、30周岁以下博士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纳入特设岗位管理,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7.配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在博士入职后一年内可实行人事代理安排在我校工作;
8.博士服务期为八年。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服务期延长为十二年;
9.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10.到校报到后,报销应聘往返路费;
11.来校工作后,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卧龙特聘教授”“卧龙学者”管理办法》,业绩满足我校选拔条件的,可聘为卧龙学者、卧龙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相应等级的经费支持以及服务保障待遇;
12.来校工作后,根据南阳市《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宛办〔2021〕32号)政策,经审批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三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