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2.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成就;
3.具备目标岗位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需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5岁;
4.银龄教师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
福利待遇:
1.薪酬福利:按照学校薪资待遇标准执行,待遇一人一议,青年博士入职即享受副教授待遇;
2.科研保障:学校根据工作实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实验办公环境;
3.其他福利:五险一金、工作餐、提供校内住房,年度体检、带薪寒暑假;
4.配偶安置: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配偶符合我校教职工任职条件的,可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