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青年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5.博士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后出站,具有海外研学经历者优先,学术基础深厚且成果突出,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较强发展潜质;
6.紧缺专业博士:系学校紧缺专业所需师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取得较好科研成果。
薪酬待遇:
1.引进待遇:学校引进人才评议小组对紧缺专业博士综合素质能力评议后,提供具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岗位津贴、年终绩效,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执行 “一人一议”;
2.3 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符合学校副教授直聘条件的,经评审后可聘任相应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
3.具有博士后经历、副高或正高职称者,学校给予相应引进人才补贴;
4.免费提供校内周转房 1 年(水、电、物业等费用自理),一年后按学校政策收取相应费用,如学校无法提供校内周转房,则提供 2 年租房补贴。(夫妻均按博士引进执行 1 套住房政策);
5.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事宜;
6.按陕西省当年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