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认同学校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全身心投入教育;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适岗能力;
4.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以生为本,积极践行“教育以育人为本”的理念;
6.育人有方,教学得法,课堂效果好,实践技能强;
7.融通运用,拥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独立科研能力;
8.高层次人才:硕士教授或博士(不论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业绩突出的教授可放宽至62周岁);
9.优秀硕士教师(专项):硕士中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验(有企业等工作经验的中高级职称人员,高校教学经验可放宽为2年及以上);
10.具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部队等工作经验的,具有台港澳、海外留学或访学教育背景的,外籍且能顺畅中文表达交流的,均优先考虑。
薪酬待遇:
1.教授25-35万元/年,副教授(含博士)20-30万元/年,讲师16-20万元/年;
2.其中,名校背景、履历优秀、成果卓越、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教授30-35万元/年,副教授(含博士)25-30万元/年;
3.薪酬按13个月发放;试用期和寒暑假薪酬100%发放;
4.教学和科研成果等,在薪酬外均另计丰厚奖励;
5.经岗位技能认定,在薪酬外套发相应岗位技能工资,最高可套发年薪10%的岗位技能工资;
6.首聘六年期的中青年博士高层次人才,配套科研启动金(理工类15-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7.担任学科带头人、课程组负责人等职务的,均额外提供职务责效奖;特殊优秀的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8.视人才具体情况,适用区别化套发薪级、紧缺专业和业绩突出薪酬系数、专项任务绩效及其组合的办法。
配套政策:
1.博士可直聘高级职称(副教授);
2.职称晋升和科研成果无“非升即走”限制;
3.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等奖励优厚;
4.在厦无房者,可申请校内精装修人才公寓;
5.中青年博士可享受学校租房补贴800元/月;
6.外籍和台港澳地区教师享受探亲交通费补贴最高5000元/年;
7.可落户厦门;子女享受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优惠教育政策;
8.高层次人才来校面试交流,可享受单程路费、住宿费报销和机场、动车站接送服务;
9.其他福利:校龄工资、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特情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