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3.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引进待遇:
1.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工作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人才、英才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2.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4.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无工作经历者,到校工作当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国家规定工资标准),次年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5.为引进人才配备校内合作专家,到校后视条件聘为研究生导师,在博士后招聘、研究生招收等方面予以倾斜;
6.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视情况予以配套支持;
7.新疆大学红湖校区建有幼儿园、附属中学,可妥善解决子女就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