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海外院校及教育部授权自主设置专业院校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由医院组织岗位需求科室专家认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35周岁指的1988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指的1978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