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热爱医学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4.主任医师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儿科学专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无任何违纪、违法犯罪纪录;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北京户籍优先,非北京户籍人员进京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条件;
8.具有知名三甲医疗机构长期工作经历,业绩突出。担任科主任者优先考虑;
9.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能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10.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担任全国专业学组委员或省部级专业学组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优先考虑;
11.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