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严谨治学态度、良好团队精神,秉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年龄在 35周岁(含)以下;
4.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者将在6个月内将取得博士学位;
5.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与博士学位相同的一级学科流动站;
6.在站期间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特别鼓励经管类、理工类博士进站从事交叉学科研究。
在站待遇:
1.博士后两年在站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年薪(18-23万,根据上级部门的资助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参保成都市社会保险,享受公积金,提供博士后公寓或无房补贴;
2.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等项目,国家资助5-18万元。获得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四川省资助5-20万元(具体获得的资助金额根据当年上级发布的政策为准);
3.入选国家博士后专项引进项目,在校发年薪基础上,国家资助三年每年30万元;入选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在校发年薪基础上,四川省两年资助40万元(具体获得的资助金额根据当年上级发布的政策为准);
4.期满出站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