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7日至2007年1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资格和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普通高校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