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礼貌大方;
5.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6.研究生学历人员英语CET-4级及以上;留学人员提供相应外语成绩证明,TOEFL(托福)85分及以上、IELTS(雅思)6.5分及以上。
7.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8.医师和护理岗位往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须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须通过医师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附加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