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2.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3.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社会人员需具备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及职称;
4.最高学历在读期间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5.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