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
法国文学与比较文学、法国哲学与跨文化共融。
任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学术不端行为;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非在职人员;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取得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且获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流动站。
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为博士后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自18万元—28万元。在站期间以我校名义取得高水平成果,按学校相关规定另享相应科研奖励;
2.项目资助:博士后可申报“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根据入选项目享受相应待遇;
3.其他福利:
(1)符合学校过渡房管理规定的,安排博士后住房(按学校规定缴纳房租),住房不足时由博士后个人自行租房。租房可凭租房发票、协议等申请报销(含税),最高报销标准为3000元/月;
(2)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学校应缴部分从学校账户支出,不包含在博士后年薪内);
(3)博士后子女可按有关规定报读幼儿园、附属中、小学;
(4)博士后可申报职称;
(5)其他参照事业编制教职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