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简介:
1.唐兰芳,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呼吸科主任。长期从事儿童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在哮喘发病机制、气管镜应用和呼吸道病原体方面的研究取得系列成果。曾主持或参加多项课题20余项,包括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发表论文140余篇,其中以第一或通讯作者SCI收录40余篇。BMC Pulm. Med.、Front. Pediatr.和儿科药学杂志等期刊编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评审专家。入选浙江省151工程培养人才和浙江省医药卫生高层次人才。曾兼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医学会儿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儿科工作组专家、中华医学会变态反应学分会儿童过敏和哮喘学组委员、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儿童用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呼吸学组委员、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儿童发育与疾病分会常委、浙江省医学会变态反应分会委员、浙江省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委员、浙江省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副组长、浙江省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呼吸学组副组长。
主要研究方向:
1.儿童哮喘发病分子机制、诊治新方法的研究;
2.儿童支气管镜在临床疾病诊断和干预中应用;
3.呼吸道病原体致病机制和检测方法研究。
任职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医院确定的报到日之前;
3.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4.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护理岗位与管理岗位不适用)。
岗位待遇: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