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专门史(中国文化史、中国经济史)
招聘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在业务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著,在C1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其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3.主持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3)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并获得至少1项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
4.作为主要研究成员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因本校重大研究项目或学科建设需要,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认定为优秀的博士毕业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者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从事所申请专业的研究经历。具有良好的研究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和学风,热爱科学研究,能够胜任学术和科研竞争,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合作能力,在近期内可脱产入站;
4.在职身份人员须脱产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薪酬待遇:
1.全职和师资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全职博士后年薪税前23万元/年(含科研经费4万元),师资博士后年薪税前26-30万元/年(含科研经费4万元),其他待遇按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考核执行。学校为在职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10万元;
2.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和特别资助、云南省“彩云博士后计划”等;
3.博士后在站期间,属我校非编正式职工,根据规定可将户口、人事及组织关系迁入我校,并办理任职、工资、医疗、网络服务及图书资源等手续。博士后人员可申请租住青教公寓,参加所在院系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学校和所在单位在办公条件、子女入园入学、后勤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