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在国内外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相关专业人员;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薪酬待遇:
1.我校近年来大幅增加博士后的经费投入,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薪资福利、住房、科研等待遇。鼓励在站博士后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5-18万元不等。经评审入选上海“超级博士后”计划的,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叠加资助;
2.此外还为在站博士后提供校院二级科研经费及独套博士后公寓(免租金租住2年),今后我校还将不断优化待遇方案,详情请咨询我校博士后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