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明确的科研方向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一般应为近三年毕业的博士生,特别资助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2周岁,常规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近5年在相关领域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
薪酬待遇:
1.薪资状况:
(1).特别资助博士后:27万/年+学院配套薪酬(聘期考核制),入选国家博士后相关项目,可享受相应项目;
(2).常规博士后:22万/年+学院配套薪酬(聘期考核制),入选国家博士后专项,作为博士后引进的海外博士,纳入学校“特别资助博士后”支持;
2.项目支持:学院全方位支持申请博士后各类基金项目和人才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等;
3.发展渠道:在站前18个月,达到准聘副教授及以上相应岗位标准,可申请预聘为学校准聘师资,获聘后纳入相应岗位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