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大数据、智能会计、金融科技等课程的高质量教学工作,能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2.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3.了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的学术发展前沿动态,在相关领域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关注区域行业企业实际需求,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科研成果突出质量导向,以科学研究支撑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4.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丰富的科研工作和科研团队的建设经验;组织各系的科学相关的研究活动,包括撰写学术论文、主持***横向和纵向研究项目,以及组织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等。
5.院部安排的服务等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
2.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统计学、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3.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
4.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具备国际化学术视野和创新精神,学术思想活跃,身心健康,教学和科研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