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入职前可以获得博士学位;
2.对科研工作有浓厚的兴趣,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独立科研能力;
3.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相关待遇:
1.年薪标准:税前35万+/年,包含基本工资:15万元/年(支持2年,具体标准以国家或海南省的最新政策为准);生活补贴:15万元/年(支持2年);绩效津贴:由合作导师在每年考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般不少于5万元/年;
2.租房补贴: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向学校或海南省申请租房补贴(现行3000元/月,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3.经费资助: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资助,包括研究项目资助(15万元/年,每年评选1次,每次获评项目数量不超过参评项目数量的2/3)和面上资助(10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全职博士后享受海南大学在职人员同比例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5.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按我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办理;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按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7.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校对进站前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职博士后,认定中级职称资格,如博士后本人放弃中级职称认定资格的需提出书面申请;
8.考核优秀的全职博士后,团队优先推荐留校任教(如:获得国家级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