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兽用化药、中药的研发和评价
任职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无不良记录;
2.具有相关学科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4.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5.外籍博士后除满足以上条件外,一般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6.博士期间从事兽用化药、中药研发相关研究,具备较好的动物疾病模型建立、药物分析仪器操作等科研技能;有较强英文写作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1篇以上。
薪酬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年收入23-48万元/年(税前);
2.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条件,可按规定租住院周转房;
4.博士后子女可入读农科院幼儿园,享受农科院职工子女同等待遇;
5.博士后出站考核达到我院进人标准者,可优先以事业编制留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