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团队依托学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
招聘方向:
1.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
面向金属材料的表面防护、装饰性及功能性等,开展转化膜技术研究及工程化研发。该方向拥有多功能磁控溅射设备、微弧氧化/阳极氧化设备等及其性能检测设备以及SECM等研究设备。
基本条件:
1. 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 3 年);
3. 年龄未满35周岁;
4. 材料专业、化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5.熟悉先进材料表征手段或模拟分析,及常规金属材料表征手段,熟悉中子衍射技术、材料计算模拟分析者优先;
6.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业绩条件:
博士后的招收分为A、B两三类(具体见《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各类博士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相应业绩条件。
1.A类博士后: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C 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
2.B类博士后:学科背景、学术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符合合作导师要求。
薪酬福利待遇:
1.A类博士后税前综合年收入48万元以上,B类博士后税前综合年收入40万元以上,具体为:
(1)年薪:A 类博士后税前年薪 28万元,B 类博士后税前年薪不低于 20 万元(税前年薪含五险一金单位需缴纳部分);
(2)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市财政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市财政按照“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再1:1给予配套资助;世界排名前200的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分2年发放,市财政按照“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再1:1给予配套资助。
2.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提供周转住房,学校按博士后实际支付的租金(不含水、电、气费用等)给予租房补贴;
3.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基本额度由学校与基地合作导师按 1:1比例承担,同时鼓励基地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额度的基础上叠加。基本额度标准为:
(1)A 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10万元、8 万元;
(2)B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6万元、4万元。
4.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省、市各类资助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东莞市特色人才;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6.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聘期管理及发展前景:
1.博士后在站聘期为2年,在报到进站后2个月内完成开题考核;工作期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期满2年,进行出站考核。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或优秀的,申请留校工作时优先考虑引进,业绩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岗位引进条件的,免去学科专业评议环节,直接提交学校审定;
2.出站博士后人员和国(境)外博士后研究人员来(留)莞工作或创业的,按每名博士后人员最高50万元标准,分5年拨付,每年最高10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人员的生活补助;
3.对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留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共40万元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