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医德医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工作实绩突出;
2.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3.遵纪守法,执业期间未出现过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内;
6.原则上在三甲医院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连续5年及以上;
7.医院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岗位福利:
1.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商议人才引进。经与意向人员充分沟通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拟定《引进人才目标考核细则》,按照政府及医院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约定20-60万人才津贴;
2.科研成果按政府及医院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医院提供住宿或报销租房费用,尽力为其解决好本人入编、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