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需求专业方向: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微机电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电气工程(复杂电力系统智能控制与优化、新型电力传动系统、建筑能耗智能检测与控制、电工材料与储能技术)
申请人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注:以上内容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最新指南通告不一致,应以上级部门通告为准。
支持政策:
依托我校获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学校提供以下支持待遇:
1.聘任岗位:正式事业编制,聘为教授、博导;
2.薪酬待遇优厚(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不含学校及学院重要业绩成果奖励,上不封顶);
3.住房安家(含国家地方补助),按校内政策提供人才房;
4.科研经费(含国家支持),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5.学术环境: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和实验空间,保障研究生和博士后招生指标,支持组建青年学术团队;
6.子女配偶:子女享受陕西省一流的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7.人才服务:协助申领陕西省“三秦优才卡”,可享受出行、户籍、教育、医疗、住房、居留、海关、外事侨务、创新创业、旅游、银行、保险等多项绿色通道或人才便利服务。
特别说明:进入“海外优青”终审答辩环节未入选者,按学校引才政策,经评审后可聘为准聘教授、长聘副教授或准聘副教授,并纳入学校“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同时,学校协助申报陕西省引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可获得免税生活资助经费(视同政府奖金)和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