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身心健康;
3.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明确的科研方向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5.学科专业: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6.现有基础和预期研发目标:通过行为实验已初步探明学业不良生前瞻记忆及其成分的影响因素,明确通过执行意向编码、执行功能训练可以提升学业不良生的前瞻记忆。后期研究希望采用认知神经科学技术,进一步探究学业不良生前瞻记忆两种成分的机制。也希望进一步探讨老年人、多动症等特殊群体前瞻记忆两种成分的影响因素与机制;
7.其他招收要求:已获得本流动站所需专业博士学位者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有良好的科研品德,具有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岗位福利:
1.首聘期年薪(20-25万元)+高端成果奖励等绩效奖励分配+流动站或博士后合作导师配套支持;
2.获以下资助项目,可在学校博士后待遇基础上叠加享受相应生活经费;
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新计划):每人每年28万元的日常经费资助和8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资助期2年;
4.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期2年;
5.香江学者计划: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为期2年;
6.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为期2年;
7.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为期2年;
8.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期2年;
9.福建省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A类:资助期2年,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经费、10-20万元科研经费。B类:资助期1年,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经费、5-10万元科研经费。C类:根据参加访学研究情况,资助0.5-3万元;
10.流动站和导师为博士后提供文科不低于2万元/人,理工科不低于4万元/人的科研资助经费;
11.在站博士后可申请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下列博士后资助项目;
12.期满考核优秀者,学校发放考核奖励10万元;
13.学校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全职博士后人员缴交五险一金;
14.学校对于博士后参与国际交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15.聘期内同等享受子女教育优质资源,学校设有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且均为省示范学校;
16.可入住学校博士后公寓;
17.博士后出站符合留任教师要求的,学校根据当年有关人事政策及进人需求,可选留为学校教学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