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1.环境化学物的毒作用及作用机制研究
2.流域环境危险因素检测与人群健康风险评估。
任职要求:
1.师资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毕业答辩6个月内可获博士学位。政治坚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2.科研博士后:年龄40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临床医学领域流动站的进站年龄可放宽。
3.在职博士后:为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含本校)的人员。研究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不招收党政机关在职领导干部。
4.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
薪酬待遇: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在站期间按相关规定计算工龄。
(二)全职博士后薪酬参照学校特岗教授相关制度执行,年薪30万元-100万元,底薪30万元/年,根据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情况发放。
(三)学校在职职工在本校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每年安排日常经费3万元;外校职工全脱产来校进行博士后研究,每年安排日常经费4万元。合作导师可从学科平台经费或科研项目经费中为博士后提供工作津贴。
(四)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金。
(五)学校为博士后提供一套周转房或提供2000元/月的住房补贴。
(六)博士后在站期间,随其一起流动的配偶可协调安排临时性工作;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的,可参加公开招聘。博士后可自愿办理常住户口和随迁子女入户入学手续。
(七)博士后可依托学校申报各类科研项目,产出的有关成果可享受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学校积极配合博士后做好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工作。
(八)在站1年以上,业绩水平具备相应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条件的博士后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考核合格,学术、业绩水平达到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继续留校工作的博士后,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评聘职称依据。在站期间达到高校教师资格要求者,可按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