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I类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
2.Ⅱ类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3.Ⅲ类博士后:男性年龄原则上32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35岁及以下,具备相应岗位对学术能力的基本要求。
岗位福利:
1.Ⅰ类博士后:
(1)年薪35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3)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合格出站后,按入站当年博士引进政策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成绩优异者可依据业绩条件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确定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
(5)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Ⅱ类博士后:
(1)年薪30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3)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4)合格出站后,按入站当年博士引进政策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成绩优异者可依据业绩条件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确定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
(5)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3.Ⅲ类博士后:
(1)年薪25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3)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合格出站后,按入站当年博士引进政策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成绩优异者可依据业绩条件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确定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
(5)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4.除学校发放待遇以外,博士研究生可申报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博士人才计划,符合条件者可享受衡阳市人才引进待遇:生活补贴48000元/年,连续发放3年,共计14.4万元(税前);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税前)。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优待服务;
5.全职博士后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每人每月可申请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2年;出站后留衡工作的,视同为引进博士享受相关待遇;
6.省市级人才待遇叠加。如入选相关省级人才项目,另可享受生活补助50-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