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师资博士后年龄在 32周岁以下,且须符合申报国家项目的相关要求。
2.项目博士后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3.各类博士后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
1.师资博士后A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 Top 期刊或在 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且其中一区至少1篇或相当水平者;
2.师资博士后 B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相当水平者;
3.项目博士后: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项目需要确定;
4.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4.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9.材料科学与工程。
5.研究方向:功能高分子、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制备与性能、多相高分子的合成与设计,膜材料与分离技术、功能陶瓷、品体材料制备、结构与性能,等离子体技术与应用、功能薄膜、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纳米材料制备与应用、聚合物加工与改性、聚合物高性能化,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材料、环境材料,材料成型加工、材料设计与计算机模拟。
岗位福利:
1.薪酬福利师资博士后A档:享受学校给予每年不少于30万元(税前,含公积金、住房补贴等)的薪酬待遇师资博士后B档:享受学校给予每年不少于22万元(税前,含公积金、住房补贴等)的薪酬待遇。此外,学校鼓励博士后进站单位、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另给予师资博士后一定的生活补贴。项目博士后:享受与学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职工相当水平薪酬待遇,由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合作导师的出资标准为:理工类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2.科研奖励:在站期间申请课题、发表论文和申报成果,均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和绩效奖励。(3)科研条件
学校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办公、科研条件,并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费标准提供研究经费。积极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和湖北省的各类博士后人才计划和研究项目。
3.职称申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站期间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4.职业发展:博士后3年内出站,业绩突出者可申请转为学校专任教师。
5.服务保障:在站期间,学校提供公寓或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