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背景要求: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
招收研究方向:
颅颌面骨及软骨的修复再生,正颌外科学。
招收类型:
1.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2.部分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已就业的博士毕业生;
3.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军队在职干部、文职人员;
4.临床型博士后:面向获得博士学位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应届毕业生,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届博士毕业生。
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同等学力博士亦可申请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潜力;
3.申请人必须全脱产入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流动站: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过论著或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军队级科研项目。
5.特色医学中心工作站:
(1)对全日制毕业博士申请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不作发表文章的要求,由专家组进行考核筛选;
(2)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人员申请做博士后的,应当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著1篇(IF≥3)或SCI论著累计IF≥5或经专家组认定为同等水平的其他科技成果。以第一负责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可不受发表论著限制。
6.除以上条件外,临床型博士后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须通过招收博士后单位组织的入站考核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水平,能够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3—4年内,同时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任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各流动站(工作站)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要求。
岗位福利:
1.大学提供西安市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地方全额资助博士后工资由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科研岗位津贴和助研津贴构成,年薪不少于25万(税前)。地方部分资助博士后工资由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科研岗位津贴和助研津贴构成,年薪不少于13万(税前);
2.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按军队规定工资标准发放,可按规定享受科研岗位津贴;
3.特色医学中心工作站博士后人员薪酬待遇根据特色医学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4.非军人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相关规定随本人落户,博士后子女入托问题,按我校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军人和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费补助;
5.为非本校人员博士后提供公寓住房并配备家具、家电;
6.博士后入站以后可按大学有关规定认定中级职称;
7.地方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优先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