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保险经济学
任职要求: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人员。
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3.申请人若为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不接收本校教职工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5.不接收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博士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的申请。
6.不接收在职人员申请,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可酌情考虑。
7.不接收在职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