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设置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岗位。
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2.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
4.副研究员岗位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助理研究员岗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专业背景:
具有化学、材料、环境、给排水、计算机等专业背景。
选聘程序:
1.副研究员岗位:学校统一组织遴选,择优确定聘任人员;
2.助理研究员岗位:二级单位择优确定招收人选,可随时办理进站审批和聘用手续。
相关待遇:
1.副研究员岗位首聘期资助标准31万-35万元/年,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2.助理研究员岗位首聘期资助标准21万-25万元/年。
发展支持:
1.学校提供高水平发展平台,大力引进海外博士来校工作、积极鼓励进站人员赴国(境)外一流合作导师门下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积极支持申报各类人才计划与基金资助;
2.学校为博士后缴纳事业单位保险、公积金,博士后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有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3.学校畅通博士后发展通道:首聘期2年后经考核批准可续聘;在站期间可按要求申请学校教师岗位,获聘后按相应岗位聘用管理。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依托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的“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高校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实施招聘,经国家评审的入选者可聘为副研究员岗位。
导师简介:
张静,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带头人,污泥安全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助理。获中国发明协会创业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优青、面上、青年等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 项国家重点研发子课等20余项课题;任Journal of Water Process Engineering期刊副主编、《水资源保护》期刊编委、Environmental Science & Ecotechnology、Environmental Functional Materials和《净水技术》青年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