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待遇及配套:
1.岗位待遇:项目入选者可受聘为学校杏林杰出学者(事业编制、教授/研究员),直接认定博士生导师,定向支持博士生、硕士生招生指标;
2.薪酬待遇:基础年薪优厚,并享受校内人才计划相应待遇+目标考核奖励+年终绩效奖励等,优绩优酬,上不封顶;
3.居住保障:提供安家补贴,聘期内提供学校校内周转房一套(两房或三房);
4.科研配套:提供科研配套经费(含国家配套);
5.工作条件:保证办公和实验室用房,全力支持组建团队。在团队人才引进、实验室建设、科研配套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具体可面议;
6.其他配套: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提供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医院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另:依托我校申报进入会评阶段但未最终获得支持的,学校优先引进(纳入学校“杏林学者”岗位计划,提供正高+事业编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科研配套保障。详见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