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简介:
消化病研究所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中国医师协会大肠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上消化道外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大肠癌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陕西省抗癌协会大肠癌专业委员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陕西医学会临床营养学分会主任委员,曾在美国匹斯堡大学器官移植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耶律大学及日本京都大学器官移植中心研修。承担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973课题(人类消化道蛋白组学研究负责人),国家86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五项研究。发表SCI论文51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等奖和陕西省科技成果一等奖。
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三年内,有SCI文章;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博士后要求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著或以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或军队级科研项目;
5.临床型博士后要求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3-4年内,同时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全额资助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7.部分资助博士后:面向已就业的地方博士毕业生;
8.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军队在职干部、文职人员;
9.临床型博士后:面向获得博士学位的临床医学八年制应届毕业生,或获得博士学位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应届博士毕业生。
薪酬待遇:
1.部分资助型博士后,年薪约17万元;
2.全额资助型博士后,年薪约30万元起;
3.对于特别优秀、科研业绩突出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薪酬待遇可面议;
4.根据在站研究成果设置10~100万元出站绩效;
5.按照西安市社保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6.军人、文职可按照军队相关标准,发放科研岗位津贴;
7.非军队人员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可随本人落户。子女入托、入学按照医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办理;
8.为非本校博士毕业人员提供公寓住房一套,或按3500元/月标准发放房租补贴。公寓房套内面积60㎡,配备常用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
9.在站期间表现优异,期满出站时,地方人员可优先引进为文职人员,军队人员可优先推荐选调来院工作;
10.本人及直系亲属享受医院就医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