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类别:
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京内调入、京外调入(调入调出单位均需教授博导)
专业要求:
1.基础兽医学系教授:一级学科为兽医学(0906)兽医学(0952)、生物学(071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基础医学(1001) 专业方向:基础兽医学及相关方向
2.临床兽医学系教授:一级学科为兽医学(0906)、兽医学(0952)、畜牧学(0905)、中医学(1005)、中药学(1008)、中西医结合(1006) 专业方向:临床兽医学方向优先
岗位职责:
1.基础兽医学系教授:
(1)承担基础兽医学系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工作;
(2)承但基础兽医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相关教学工作;
(3)聘期内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文章或取得其他成果;
(4) 承担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任务。
2.临床兽医学系教授:
(1)承担临床兽医学系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工作;
(2)承但临床兽医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相关教学工作;
(3) 聘期内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文章或取得其他成果;
(4)承担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任务。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具有较强科研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3.研究方向:
(1)基础兽医学系教授:从事过基础兽医学或新兴前沿交叉学科等相关方面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或有重要影响;
(2)临床兽医学系教授:从事过临床兽医学及相关方面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或有重要影响;
4.相当于我校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教授四级岗)及以上水平;
5.应聘者年龄须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