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负责编制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对风险点进行评估、预警及应对;
4.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的培训及宣导,对接外部审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审计、会计、法学、财务管理或理工科等相关专业;
2.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内控或内部审计等工作经验;
3.具备CPA/CIA/法律职业资格等资质者优先;
4.熟悉国家科技经费管理相关法规。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严谨细致,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3.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和文字功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熟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存在以下情形者不接受报名材料: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收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福利待遇:
1.实验室实行更有竞争力的协议工资薪酬体系,硕士应届生可提供年薪20万起。
2.实验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保公积金,享受节日福利、年度体检等。
3.提供相关专业和技能提升的培训机会,有完备的人才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