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
3.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背景、良好的科研能力、学术道德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国内毕业的博士(含外籍博士)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学术成果且具有相当水平,或具有较强科研潜力等。
5.全职在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实行分档资助,标准为18万—48万元(含国家资助部分),团队(导师)另行提供科研绩效;
2.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团队(导师)配套经费支持;
3.其他保障:享受在职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待遇(学校配套拥有历史悠久、具有创新教育理念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实验中小学);
4.职业发展:符合学校新进教师遴选标准的博士后,可在出站前六个月内提出留校申请。其中,入选“博新计划”及其他高层次博士后专项计划或获得“升华博士后”等荣誉称号,出站后申请留校不受相关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