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所从事的研究方向与学校流动站学科相关;
4.能够全职、稳定从事研究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薪酬待遇:
1.年薪20-60万元(税前)。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参照专任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完成额定工作任务后,可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并可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3.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租房补贴。
4.对于在站期间工作优秀者,出站时达到我校聘任条件的,学校可择优选聘留校。